本報訊 (記者 李廣軍)記者昨日獲悉,市政府辦公廳已下發《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要求進一步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落實公眾參與制度,即重大決策前,要通過公佈決策草案、座談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民意,充分吸收各方意見,意見採納情況及理由以適當方式進行反饋或者公佈。
  《要點》說,凡是有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決策、重大項目投資決策等決策事項,要重點進行社會穩定、環境、經濟、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的風險評估。同時落實合法性審查制度:重大決策事項應當在會前提交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會議討論、決策。
  《要點》明確,要按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繼續取消、調整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對行政審批項目實行目錄管理。推進行政審批項目詳細、審批流程和結果公開,推行並聯審批、集中審批,最大限度地減少審批的環節、手續和時間。積極做好市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下放區縣(市)的工作。  (原標題:重大決策前需廣聽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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