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8月8日電 (宋立超)8月8日,山西省公安廳召開專題視頻會議,部署全省各地警方嚴抓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防範和規範散裝汽油售賣“兩個通告”。
  今年以來,國內已先後發生多起公交車縱火案,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出行安全和社會穩定。7月18日,山西省公安廳向全省發佈《關於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性危險品和管制刀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性危險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險器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8月8日,山西省公安廳安監、商務等部門發佈《關於規範散裝汽油銷售的通知》,要求加油站(點)不得隨意銷售散裝汽油,單位、個人因正常生產、生活需要購買的,需出示單位證明或本人有效證件影印件。
  “從全國發生的公交車縱火案看,犯罪分子都是利用了汽油縱火的方式,暴露出汽油等易燃易爆品的管控方面的嚴重漏洞。因此,加強對汽油等易燃易爆品的源頭管控,是確保公交安全最基礎、最經濟、最有效的手段。”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李玉生說。他表示,宣傳貫徹好“兩個通告”,強化危險物品源頭管控,具有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意義。
  會議要求,各地要對“兩個通告”加大宣傳,既要註重對普通民眾的宣傳,也要加強對內部系統的宣傳,特別是要加強對石油銷售網點、公交行業系統內部的宣傳。公安機關要求山西省所有加油站(點)都要在顯眼位置張貼《關於規範散裝汽油銷售的通告》,所有城市公交站點、公交車上都要張貼或播放《關於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性危險品和管制刀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
  此外,公安、安監、交通運輸、商務等部門將加強行業監管,城市公交運營企業和中石油、中石化等汽油銷售企業將承擔行業主體職責,建立公安機關與加油站(點)、公交營運企業的快速聯動機制。
  據瞭解,除相關職能部門外,各石油銷售企業和城市公交運營企業還將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各項安全保衛制度,加強安全防範教育培訓,加強人防、物防、技防設施建設,嚴格落實安保措施,切實增強安全防範能力。(完)  (原標題:山西加強公共交通安全和散裝汽油售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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